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茅盾文學新人獎·網絡文學獎”(以下簡稱“本獎”)是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推動和繁榮當代中國網絡文學創作,獎勵已經取得相當文學成就的年輕網絡文學作家,從而促進中國網絡文學事業發展,在“茅盾文學新人獎”總框架下新增設立的。
第二條本獎由中國作家協會所屬中華文學基金會、浙江省桐鄉市人民政府、阿里巴巴文學聯合發起主辦。
第三條本獎每兩年頒發一次,每屆獎勵10名。
第二章 獎勵對象
第四條本獎獎勵對象必須是中國國籍,年度年齡為45周歲以下(含45周歲)的優秀網絡文學作者。
第五條本獎入選者應是近年來涌現的在網絡文學創作中成績特別優異者,持續有優秀作品產出,既有量的積累,又有質的凸顯,并且具備進一步發展和提高的潛質。
第六條本獎入選者應不包括已經在網文界成名多年,以及多次在全國性或國際性收入導向為主的排行榜上榜的作者。
第三章 申報程序
第七條本獎采取單位或個人推薦的方式進行申報參評,由主辦單位于評獎年度發出評獎通知,凡申報和推薦者均須按要求填寫《茅盾文學新人獎·網絡文學獎申報表》。
第八條各推薦單位或個人限推薦1~2名。推薦渠道如下: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網絡作家協會。
2、中國作協網絡文學重點園地網站。
3、網絡個人推選:在主辦方網站平臺及主辦方指定的協辦方網站平臺發起征集活動,由讀者推薦作者,并經過多輪投票,推選出人氣較高的最后入圍作者
4、主辦單位可以各追加推薦2-3名作者。
第四章 組 織
第九條由主辦單位聘請有關領導部門及有關方面人士若干名組成組織委員會,負責該獎的總體組織。
第十條由主辦單位聘請著名行業專家等13~15人組成評獎委員會,負責該獎的具體評選。
第十一條由主辦單位設立評獎辦公室,負責評獎的日常組織工作。
第五章 評選與頒獎
第十二條全體評委在認真審閱、評議申報材料的基礎上,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獲獎人。參評者獲得不少于評委總數三分之二的票數,方可當選。
第十三條評獎評選投票分兩次進行,第一次投票提出不超過20名獲獎候選人,第二次投票確定10名獲獎者。
第十四條評獎揭曉。評選結果由主辦單位統一發布并舉行頒獎典禮。
第十五條本獎授予獲獎者獎勵證書、獎杯、獎金,獎金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由獲獎者本人繳納個人所得稅,由主辦單位代扣代繳。
第六章 資 金
第十六條本獎評獎、頒獎所需資金由主辦單位自籌,以及熱心于文學事業的企事業單位、機構和個人的資助。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七條本章程由組委會暨中華文學基金會、桐鄉市人民政府和阿里巴巴文學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開始施行。

